淄博一男子醉驾身亡!供车者为何被判刑?

沖田浩之 2025-04-14 美容 13 次浏览 0个评论

醉驾事故案例公布

4月8日,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淄川大队发布典型事故案例。安某某明知他人饮酒,仍安排其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。

事故经过

2024年3月28日晚,安某某与张某某饮酒后,安某某明知张某某饮酒,仍安排其驾驶三轮汽车上路。途中,张某某醉驾撞上一辆面包车左后侧,不幸身亡。

鉴定与判决

经鉴定,张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4.44毫克/100毫升,系醉酒驾驶。安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,被判处拘役一个月,缓刑二个月,并处罚金二千元。

交警提醒

淄川交警提醒,勿向醉酒人员出借车辆,勿强行劝酒,勿安排或胁迫醉酒人员驾车,否则将受法律制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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