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大屠杀暴行概述
1937年12月日军攻占南京后,展开有组织破坏掠夺。士兵实施暴力,大量平民和放下武器军人遇害,遇难超30万。他们集体枪杀、活埋、火烧,还强奸、抢劫、纵火,城内建筑民宅被毁,街道遗体随处可见,严重违反国际战争法规。外国人士记录暴行成重要证据,战后相关责任者受审。
雷桂英的悲惨遭遇
1937年12月,雷桂英一家遭日军残害。她被送进慰安所,编号“松井 - 17”。过去研究多关注成年女性,新史料揭示更多残酷细节,如日军给她吃“突击一番”药片等。东京审判证据中疑似她的画面,她右大腿曾被枪托打骨折。
周粉英的痛苦经历
周粉英同样被汉奸诱骗至慰安所,编号“吉田 - 9”。她遭日军逼迫吃“空击錠”红色药丸,留下左臂伤疤。新史料显示南京慰安所恶劣环境,未成年慰安妇存活率低,周粉英是幸存者之一,去世前留下特别遗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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